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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工公告

转发《(专业技术职务评聘6号)关于开展2026年度温州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b体育app 浏览人数: 发布时间:2026-11-03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温州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实施办法》《温州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标准》(温大行政发〔2021〕66号)、《温州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标准补充规定》(温大行政发〔2022〕101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开展2026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申报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聘对象

学校自主组织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专任教师、科学研究、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实验与工程技术、图书和档案管理及其他系列的教职工。

二、评聘组织

我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行“学院(部门)考核推荐、学科评议组推荐和学校评聘委员会审议”三级评审制度。学院(部门)受理点全面负责本受理点申报人员的业绩终审和资格初审,审核结论将作为复审和会评的主要依据,请各学院(部门)受理点务必认真做好业绩和资格审核工作。

三、个人申报及学院(部门)资格审核

2026年度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含转评)在“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进行申报。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个人申报阶段(11月3日-11月6日)

申报人按照《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计划个人申报操作指南》(附件3),请务必按时在平台上进行申报,逾期无法补报,后果自负。

申报人根据《温州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材料清单》要求(附件2.1),按清单顺序做好支撑材料的分类整理工作。

申请人务必按要求选择正确的受理点,具体要求如下:

1.学院、专门设有专技岗位的部门(如:图书馆、信息中心、计划财务处等)人员,“申报受理点”请选择所在学院(部门)。

2.科研平台人员,“申报受理点”请选择学科所在学院。

3.学校“双肩挑”人员,“申报受理点”请选择学科所在学院。

4.教育管理(教育管理),“申报受理点”请选择“人事处”。

5.教育管理(党务管理),“申报受理点”请选择“组织部”。

6.专职辅导员,“申报受理点”请选择“学生工作部”。

(二)学术不端、继续教育学时及教师发展学时审核

1.论文、智库成果等业绩的查重检测由人事处负责组织实施并反馈,统一向学院(部门)反馈检测结果,因查重未通过不予以使用的论文等业绩,给予一次替换机会。

2.继续教育学时审核由人事处负责组织实施并反馈,统一向学院(部门)反馈继续教育学时情况。

3.教师教学发展学时、实践型教师企业挂职情况和教师教育课程教师中小学挂职情况审核由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组织实施,统一向学院(部门)反馈。

(三)学院(部门)受理点资格审核(截止11月15日)

1.学院(部门)受理点负责本受理点申报人的业绩终审、资格初审和推荐工作,对申报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师德师风、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进行考核,根据业绩、资格审核和考核结果完成推荐工作,向学科评议组进行推荐。受理点线上审核操作流程见《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受理点审核操作指南》(附件4)。

2.学院(部门)受理点业绩、资格审核期间,查重检测、继续教育学时、教师教学发展学时、实践型教师企业挂职情况和教师教育类课程教师中小学挂职情况等资格条件暂按“达到”予以审核。

3.请学院(部门)受理点请务必于11月15日17:00前,在系统中完成单位意见撰写和审核推荐,逾期将关闭受理点审核通道。

(四)学院(部门)受理点材料报送(截止11月23日)

1.报送清单

(1)个人申报材料(个人业绩支撑材料请按要求顺序进行整理,一人一袋分装,封面粘贴《温州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材料受理单位审核表》(附件2.1)。

各学院(部门)受理点先按申报系列分类(专任教师、科学研究、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实验与工程技术、图书和档案管理、其他专业技术),再按职级分级(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将申报人材料进行整理汇总。

(2)《***学院(部门)受理点2026年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转评)申报人员汇总表》(见附件2.5),电子版请一并发送至人事处师资科邮箱:rscszk@wzu.edu.cn。

(3)《***学院(部门)受理点公示情况说明》(模版见附件2.6)。

2.报送要求

推荐人选申报材料经学院(部门)受理点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请学院(部门)受理点汇总后,于11月23日报送人事处师资科(南校区行政楼706A)。

四、其他注意事项

请各学院(部门)受理点务必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流程和要求做好审核推荐工作,确保填写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严把业绩、资格审核关。申报者所填写信息内容均需提供必要证明材料,无证明材料的信息内容不得填写、不得审核通过,要求如下:

(一)伪造学历、学位、教科研或者育人等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或学术不端者,取消事实处置当年申报资格或新聘职务,后续评聘资格依据学校处理决定执行。

(二)经学院(部门)受理点公示、推荐上报后,不得再调换、添补业绩材料。

联系人:王中对(办公电话:86690892,短号:661573),王峰(办公电话:86681585,短号:664880)。

附件:

1. 2026年度温州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文件依据

2. 2026年度温州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相关材料

3. 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计划个人申报操作指南

4. 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受理点审核操作指南

人事处

2026年11月2日

(4)附件1:2026年度温州大学专..(730KB)附件2:2026年度温州大学专..(887KB)附件3: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3MB)附件4: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2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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